休閒潛水雖然並不需要你有運動員般完美的體魄,但是也有一些身體上的基本要求。

以下的敘述,基本上只能適用於休閒潛水員。作為評估你是否適宜參與潛水運動,基本上最低要求有兩大指標。

第一點,當我進行這類潛水活動的時候,我身體、體能或者現在存在著的一些疾病是否會在潛水環境當中會有不適應?或者加速原先存在的疾病發展?或者身體有某些疾病無法承受潛水環境內的生理變化?

第二點,如果我參與潛水運動會否對自身或者其他同伴造成危害或者增加他們意外的風險?這些都是我們需要考慮的地方。

從醫生的立場來看,最希望見到潛水員可以開心快樂並且安全地進行潛水運動。有時會作出一些保守建議,這些建議可以基於安全上的考慮惑者建基於上兩點的考慮。不幸的事,這些考慮因素往往不一定有充分科學根據,只能根據過往在統計潛水員潛水意外、模擬數據、動物實驗等等數據作出結論,即所謂 “Consensuses Standards or Recommendations”。

事實上對於潛水運動我們不應該一定要像專業潛水員(Commercial Divers)那樣,需要制定所謂“安全及體能標準”,當醫生提出建議後,最後的選擇權應該留待參與潛水運動的潛水員作最終決定。

現時世界各地關於潛水運動的指引已經有不少資料可以作為參考,最常用的包括由美國 Recreational Scuba Training Council; 來自澳大利亞(澳洲) 的South Pacific Underwater Medical society以及來自英聯邦的 UK Sport Diving Medical Committee等等多樣的醫療指引。各指引當中或許存在些少差異,但總體的目標都是合乎以上的指標。作為潛水員或醫生一定要熟知潛水物理學、潛水生理、潛水病理等才可以據以上指引作出比較合情合理的判斷,對是否參與潛水運動作出建議。

以下我們將會提及一些常見疾病和問題,這些疾病或者問題在潛水運動中可能會有不適應或者存在一定風險。

(1) 頭顱面頰結構畸形– 這些畸形可以是天生或者後天意外、手術造成,由於潛水運動面頰需要使用面罩、用口咬呼吸喉管(Regular & Snorkel)、面鏡帶帶會經過外耳等等,如果對這些位置結構或者功能常有缺損導致面罩、喉管無法緊固,那麼潛水運動便會存在風險。

(2) 視力上的考慮– 現在醫療科技先進我們已經有很多方法矯正視力,不過如果我們使用接觸鏡片(Contact Lens)矯正近視,當上升上水的時候如果升水速度過快除了身體組織之內,接觸鏡片特別是軟鏡片內同樣會有機會產生起泡,掩蓋視線會造成短暫視力模糊。近年流行的激光視力矯正手術會把我們眼睛角膜稍為削薄,在潛水壓力變化的環境下,可能存在一定風險,因此眼科醫生通常建議需要暫停潛水運動。嚴重青光眼的人,由於視線範圍多少會縮小,若果進一步使用面罩後視線範圍縮小到一個非常狹窄的危險範圍,那麼我們會建議不作潛水運動。

(3) 耳鼻問題上的考慮– 在潛水運動中耳鼻問題最常見,皆因他們均存在氣體腔隙,會直接受到壓力變化而出現問題,常見的包括壓力傷 (Barotrauma)。任何因素只要阻礙耳鼻在壓力變化的時候作出平衡 (pressure balancing , ear equalization),均會引起耳鼻壓力傷。這些阻礙因素可以是暫時性 (如上呼吸道感染、流行性感冒、急性鼻炎) 或者是永久性的 (如先天性耳嚥管 (Eustachian Tube) 通道阻塞、慢性中耳炎、先天性顎骨裂)。關於慢性鼻炎、慢性鼻竇炎以及鼻敏感患者經常會出現鼻導管阻塞,因此參與潛水運動前先要保證症狀得到適當控制,耳嚥管通道暢通,反壓功能正常。如果要使用口服“通鼻制”應儘可能選擇無睡意、無心臟刺激副作用等的藥物為佳,最理想是進行潛水運動的時候,不要選用這些藥物。如果耳嚥管通道暢,潛水活動的時候反壓應該是很自然順暢的,過份激烈的耳壓平衡動作,會有機會引發中耳以及內耳壓力傷 (如 round window rupture, ear drum rupture) 而出現頭暈嘔吐等症狀。因此當潛水時感覺耳朵有痛楚,那麼就應該馬上停下來或者停止下潛直至症狀完全消失為止。

(4) 心肺呼吸功能以及疾病上的考慮– 經常有初學潛水的潛水員都會發問,我平常很少運動心肺功能是否可以適應潛水運動呢?要回答這個問題,事實上要從各個層面上作分析。第一點,現代的潛水運動應用的儀器是否會對這個潛水員造成沉重體力負擔?第二點,當面對強大水流、惡劣天氣或者不良潛水環境的時候,這個潛水員精神、心理、生理能否應付得著?幸好的現象,現在的潛水運動,我們可以選擇優良天氣、最美麗的潛水地方,水清沙幼,水流平靜的潛水地點來享受潛水假期。特別為女士設計的潛水氣瓶 (Air Tank)、輕巧BCD、柔軟而有動力的潛水蛙鞋等等優良設備,即時這個潛水員屬於正常的家庭主婦,也可以輕易參與這個潛水運動。隨著年齡增長、吸菸、飲酒不良嗜好、血糖膽固醇偏高、脂肪積聚過多等不同因素,則絕對會對心肺造成一些問題。最常見的是血壓高、糖尿病、冠心病這些問題往往需要特別考慮,譬如血壓高是否得到適當控制,有沒有併發症;糖尿病是否需要應用胰島素;冠心病是否進行過心導管手術以及手術後的康復情況。種種以上的問題都需要詳細考慮。

(5) 如果血壓控制得很好,沒有腎臟、心血管、大腦等併發症,而且口服降血壓藥物亦不影響心臟功能或心臟功能儲備 (Cardiopulmonary Reserve),那麼潛水運動是安全的。最不幸的是如果糖尿病需要應用胰島素,那麼在偏遠醫療水平低的地方進行潛水運動就會容易發生危險。如果你以往潛水運動中,常常以保守的方法停在淺水區、又或者沒有超出免減壓潛水深度 (No-Decompression Limit)、做了充足的安全停留 (Safety Stop) 但仍然發生過神經系統減壓病 (Neurological Decompression Illness),那麼你必須尋找心臟科醫生,排除一種叫做心房間隔缺損( Patent Forman Ovale, PFO) 才可以再次進行潛水。

(6) 有哮喘疾病的考慮 – 大部份醫生都建議有哮喘疾病潛水員不要參與潛水運動或者停止潛水運動,主要因為他們擔心潛水員在水中,有不少因素可以引發哮喘 (氣喘) 發作,譬如水溫過低、不慎吸入海水、水中突然出現龐然大物(巨型海洋生物)引發驚恐症狀,不自覺的緊急向上升水,在這個過程中,氣管緊閉引發肺部過份充氣而導致氣胸 (Pneumothorax)、爆肺 (Lung Rupture) 及後的空氣血管栓塞 (Arterial Gas Embolism)。

(7)現時可以借鑑的數據,全世界每年有上千個潛水員有哮喘疾病仍然繼續潛水運動,統計他們的潛水意外發生比率與一般潛水員無明顯分辨;不過這個結論不能簡單演說為潛水運動即使有哮喘是安全的,如果這個哮喘疾患需要每天吸入或者口服氣管舒張製劑 (Bronchodilator) 、或者要用口服類固醇控制氣喘發作、或者哮喘發作會由運動所引發,那麼這名潛水員便不適宜潛水運動。

(8) 其他內分泌疾病的考慮– 我們往往不能單靠單一指標作出結論,要整體考慮這個患者或者準備參與潛水的潛水員,這些內分泌問題能否在安全環境下潛水。舉個例子,如果還有甲狀腺功能過高需要口服抗甲狀腺藥物,當服藥後症狀穩定,沒有任何藥物副作用,並且懂得定時服用藥物,又沒有其他器官的受損,那麼潛水運動對他來說應該是安全的。

(9) 精神、神經、心理因素上的考慮– 一般參與潛水運動的運動員,應該是屬於開心快活一族很少有精神病,但是如果有經常失眠、長期服用安眠藥習慣、服用軟性毒品習慣、又或者參與潛水活動純粹為了滿足家人朋友的需要等等因素,那麼參與潛水運動前絕對需要慎重考慮。

(10) 曾經發生過自發性氣胸 (Spontaneous Pneumothorax) 的患者,按照現時所知道的,應該是絕對不適宜參與潛水運動。個別的例子如果氣胸是由外傷引發,經過手術後完全康復而且沒有留下任何肺部結構異相,在潛水運動的時候,選擇保守緩慢升水速度、避免閉氣,保持自然順暢呼吸應該是可以安全的。

(11) 懷孕期孕婦、年齡太小的小孩(骨骼關節尚未完全成熟),由於現時潛水生理問題中,對有關胎兒及兒童發育有何影響尚不清楚,因此一般我們不建議在這些時候進行潛水。